1. 課業費優惠與減免辦法

  2. 1.各項優惠僅限於全額課程,且限擇一使用。
  3. 2.享有優惠者,報名同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,未檢附者恕無法享有優惠。
  4. 3.已繳費者,如符合課業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,務必於開學第三週內持繳費收據及相關證件辦理減免差額,逾期恕無法辦理。
  5. 4.享有課業費免費者,將酌收保證金500元,須出席課程時數達總時數4/5者,保證金方可申請退還。
  6. 5.因退費而喪失優惠條件者,需補繳所有優惠差額。
  7. 6.所有優惠對象僅限開學第三週內辦理享有,第四週起一律依規定收取全額費用。
  8. 7.所有優惠每學期皆彈性調整,請自行核對自身是否合乎優惠項目,以免權益受損。
  9.  
優惠方案 課業費優惠對象 (擇一使用,須檢附證明文件正本)
課業費免費
(保證金)

1.本校開課滿一學期之現任講師

2.本校年度績優志工(限一門)

3.本校志工服務時數滿100小時(限一門)

五折

1.年滿八十歲民眾

2.身心障礙

3.低收入戶

4.原住民

5.金甌現職教職員

6.大安區現任鄰、里長

7.本校志工服務時數滿54小時(限一門)

8.本校特約商店負責人(限一門)

9.身心障礙陪伴者(限一名,同時報同門課程)

八折

1.年滿七十歲民眾

2.新住民、移工

3.特殊境遇婦女

4.金甌校友

5.大安區公所現任職員(含里幹事)

6.本校前期擔任班代(限一門)

7.本校志工服務時數滿36小時(限一門)

8.本校特約商店職員(限一門)

九折

1.學習型家庭共學(二等親,限同時報名)

2.高齡長者陪同人員(限一名,同時報同門課程)